“分支别派”与明清以来华北家族的发展

作者: 时间:2020-03-30 点击数:

沧州师范学院学报 36卷第1 20203

“分支别派”与明清以来华北家族的发展

于秀萍,童广俊

沧州师范学院政史学院

要:关注家族发展,血缘问题和世系问题是绕不开的两个基本问题。以往人们关注血缘认同较多,而近些年来,从系谱门派的角度来解析家族发展的论文越来越多。华北家族家谱多从“一本观”着眼,阐释和建构家族支派发展。这些家族分支处理与其他分支的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以此建立起各自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试图在整个家族和地方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华北作为畿辅之地、“首善之区”,其家族发展更多地表现为认知上的统领。

关键词:分支别派明清以来华北家族发展

作者简介于秀萍(1974-),女,河北黄骅人,沧州师范学院政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明清区域社会史;

      童广俊(1963-),女,河北沧县人,沧州师范学院政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地方史。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明清华北地区府县历史文化研究与专题数据库建设”,编号:13&ZD091。

 

“Branch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orth China Family Sinc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YU Xiu-ping, TONG Guang-jun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History, C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Blood relationship and lineage are two basic aspects in family development.In the past, people paid more attention to blood identity. In recent years,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papers analyzing family develop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nealogy. The genealogy of the family in North China mainly focuses on“one view”, explaining and constru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amily branch. These family branches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with other branches and undertake corresponding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so as to establish their own discourse power and influence,and try to play agreater role in the whole family and local society. North China,as an area of the provincial capital, its family development is more recognized in cognitive leadership.

Keywordbranches; sinc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 North China family; development;

 

关注家族发展,血缘问题和世系问题是绕不开的两个基本问题。以往学者偏重关注血缘认同,而近些年来从系谱门派的角度来解析家族发展的论文越来越多。对于家族房份支派的研究,首推陈其南的《房与中国传统家族制度》,其提出“房”的概念才是釐清汉人家族制度的关键[1]。何国强在《略论“房”概念的语义区分》指出传统“房”在语义上先天地包含着一个纽结:它既可指称父系血缘的单元性分支,又可指父系血缘的复合性分支[2]。钱杭在《中国古代世系学研究》中探讨了中国古代世系学的两大类型:大宗世系学和小宗世系学,认为宗族关系的泛化和虚拟化,是历史发展的合理结果[3]。钱杭教授在其另一篇文章《宗族建构过程中的血缘和世系》中认为,宗族是一个“建构”过程,其客观依据、基本逻辑、核心理念及价值标准,是建立并维系一条完整悠久的父系单系世系,而不是、也不可能形成所谓的“纯洁”的父系血缘[4]。任雅萱在《分“门”系谱与宗族建构———以明代山东中部山区莱芜县亓氏为例》中说明了该时期山东宗族内部“门”的系谱形成过程与宗族建构之间的关系[5]。刘道胜在《房与明清徽州宗族社会》指出,以特定始祖为中心而形成的“房”,明确地揭示了宗族内部房派间的具体关系和功能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说,考察房有利于利用徽州文书,并藉以深化徽州宗族社会实态研究[6]

笔者近些年翻阅华北家族家谱,发现其多从“一本观”着眼阐释和建构家族支派,并以之处理与其他分支的关系,强调家族分支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起各自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试图在整个家族和地方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华北作为畿辅之地、“首善之区”,其家族发展更多地表现为认知上的统领。

一、明清华北家谱中的“分支别派”

(一)“分支别派”与“本支百世”说

家谱是中国宗法社会中主要用来记载家族世系和族人德业以及家族发展史的文献。人们认为祖宗犹如树木的本根,子孙则是枝叶,千百万子孙皆源于一个老祖宗,追根溯源绵延不断。这种本、支的记载往往在家谱中体现的很明确。

窃闻人之有祖如木之有根,木之荣也虽千万枝叶而脉理条贯井井然系于一本,旁观者一览而欣其舞余也,若同宗一脉之人反杂然惯然不知所从出,其何以洽同姓之好,而敦一脉之情哉?故欲聊情谊先明支派,形诸论说不若订为册籍为尤切也[7]

聚族而居是家族群体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在明清时期同一祖先的后裔聚族而居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社会现象,华北一带当然也不例外。即使随着家族的发展,族人日渐繁衍,家族内部可以“分爨而居”,家谱中仍然明确记载居址,强调“聚族而居”之义,如《沧州梁口郑氏家谱》“初序”作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其中记载:

余先世原籍山西洪洞县郑家枝科人氏,自明永乐二年随驾迁来,叔伯兄弟七人在渤海一带分别各占一方居落矣。先祖荣俨公带领二世祖兄弟四人居落沧州东北李村西南郑家庄,占产务农为业,朴质成风,数载兄弟分爨居,长、三、四门分占李村观音堂南庙以南;二门分占观音堂以北粮食市鸭子庙台龙岗地北阁一带。余二世先祖履咸自永乐二十年迁至梁口庄居住,将本份地产舍于北阁庙为山主。

《南皮尹氏族谱》中也一再强调:“谱创修分作二卷,续谱分作四卷。今族姓蕃衍,宜分作六卷。分六卷实一卷,以寓相维系、相亲爱之意,庶不至分门别户。”[8]但由于人口、土地、环境等压力问题,族繁人众的大家族不得不“另立门户”,所以家族支派的形成过程也是一部家族发展迁徙史。如正定《王氏家传·后记》记载:

嘉庆初族太高祖石萼公复考订世谱,偏正旧说,定本族为六大支,一曰权城村始祖清源公下一支,二曰权城村处士公房一支,三曰府城东门内耆英坊光禄公房一支,四曰耆英坊布政公房一支,五曰耆英坊胶州公房一支,六曰龙芷寺街绍廷公房一支。此六支下分居本县各乡者有里双一支,小屯一支,三里屯一支,塔子口一支,西上寨一支,罗家庄一支,东平乐一支,韩家楼一支,新城铺一支。分居外县者有获鹿县元村一支,镇头村一支,镇头杨家庄一支,藁城县奉化村一支,赵庄一支,果庄一支,固营一支,行唐县化壁村一支,东正村一支,协神村一支,灵寿县青练庄一支。分居外府州县者有保定府清苑县二支,天津府天津县一支,大名府大名县蝉它坊一支,赵州一支,赵州柏乡县一支。分居外部者浙江慈溪县观海卫一支,外复有杭州府治一支,江西南昌府治一支,湖北襄阳府襄阳县一支,河南彰德府临漳县一支,大小总三十六支。以后凡我宗人,获见家传者宜各详叙本支,寄送正定宗祠,以备纂集,庶大宗全谱,永无缺佚之虞[9]

所以,编修家谱是收族的重要手段,历来为家族士绅所看重、承袭。

窃考古家乘之作所以示有别,明有亲也,有本支斯有分派系图列谱,使若为某子,若为某孙,亲疏远近可展卷而了然不爽也,而其间若为同父,若为同祖,若为同其高曾,推而溯之,水源木本总归所自,是虽云仍百世,犹然一堂,亲睦之风率斯道也。我族众各挟一编,披而览之,将老苏所谓孝子之心油然而生者实于是乎,在是则吾之所以敬承先志而愿与族中诸尊属以及伯叔昆季子侄辈共勉者[10](序)

可见,家族修谱普遍强调尊祖、敬宗、收族的理念,所以有“本支百世”之说,意指子孙昌盛,百代不衰。但世上也有一种说法:现存各姓之谱牒皆按小宗之法记之,不存在“本支百世”之说,更无大、小宗之分,家族即便繁衍再盛也不可称“本支百世”。但从明清以来华北家族的发展情况看来,“礼以义起”,“本支百世”的说法无非是“收族”的需要,正如滦州《边氏家谱》中所记:

日习以尊卑之序,则因报本之诚益深,孝亲之念缘尊祖之念,兴敬长之良,祖各有属,众皆有统,庶乎幽无隐恫,明无乖情,俟绳以宗法而合族渐成礼义之俗矣[11]

明清以来华北家族“大宗”“小宗”区别,不外乎是要“众皆有统”,最终“合族渐成礼义之俗”,以教化百姓、稳定一方,当时的朝廷承认家族建设的初衷也正在于此。

(二)“分支别派”与行辈字派的订立

家族支派繁衍,世系是界定族群、区分长幼尊卑的重要依据。其外在的明显表现就是“派字”的制定,以之划分辈分,辈分决定在家族内部的地位。每个家族在族谱中都有严格的字辈规定,河北师范大学邢铁教授曾总结:“同一家族的男子或以千字文为序代代相排,或自取几句吉利语,也有皇帝赐字辈的,同辈都用一个字,代代不乱。”[12]而在直隶沧州一带更讲究易识的“五行排行法”,如纪昀所在的《景城纪氏家谱》中的《联名纪世图》及所附说明中明确记载:

姚安公修乙亥谱,以子姓渐繁,命名易紊,准五行升序,立此图,以上一字纪其世,下一字则惟义所择,而不限文义之连属也[13](卷十七)

这样的例子很多,可以说“五行相生”的观念在家族建设中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心态。再如:

族人名字一世一字,最为良法,今仍遵先世用五行相生义,周而复始,谨择定二十字,每字作上一字,下再配以别字,即另取名者亦当自知为某字辈,庶族人见面讯明某字即知辈次字数[14](世次排行记)

除了“五行相生”的观念,“修身齐家”、“祈愿余庆”等也是华北家族字派常用的选择:

今耕心以族人命名已有至文字者,因敬白宗老续定十六字曰:德、懋、秉、彝、学、传、善、庆、锡、叙、端、守、允、修、笃、敬,并前制十六字皆附记于此,他日当编入宗谱,以垂久远,本末彰箸或不致再涉疏谬[9](后记)

最为讲究的还是孔氏家族的字派,往往一世定出两个字派,如南宫《孔子世家谱》记载:

—前定十字,希土、言伯、公文、彦朝、承永、宏以、闻知、贞用、尚之、行懋。

—后定十字,兴起、毓钟、传振、继体、广京、昭显、宪法、庆泽、繁羽、祥瑞。

—后定十字,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15](修谱凡例)

还有一些家族男、女字派分开,反映家族对族男、族女成长路线的不同期待,女孩多“秀丽贤淑”,而男孩则要传承家业、光宗耀祖。直隶沧州许多家族命名采用这种男女分派的做法,如宋氏、于氏等等。“字派”确实有鉴别族人的作用,如“古沧马氏族谱引”记载,“族谱者谱其族也,马氏原籍浙江绍兴府会稽县大马家桥人,系前明永乐三年(1405),始祖兄弟三人迁北,言明占籍时各占‘园'字,使后世子孙如遇本族人不知先祖名讳者,说明占‘园'字便是一祖宗支派。诚使沿族而谱之,随族而续之,俾长幼有序,名分秩然,则称谓之间不至于相谬,一本之亲亦不至于相忘焉,可也。”[16]这种特别的“礼”制,规定的是辈分,区分的是家族世系,建构的是一种统属文化。

二、家族“支派”的责任与义务

“支”是家族的一份子,对家族发展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与义务,家族责任主要包括祭祀活动、祖茔扩建、续修家谱、家族内部互相帮扶等等,这些已获得内部认同的责任会通过族老的反复宣讲、家谱的文本强调灌输到族人的头脑中,形成思维定式,成为家族凝聚力之所在。

(一)家谱续修与家族支派

家谱承载的是家族的历史,一般要求“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族人续修家谱是责无旁贷的,每次续修都会在家谱序言中提出殷殷期许,望后人将此事业延续下去。由于家谱续修耗时费力,迫于明清以来华北一带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许多族人会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浩叹。当然也会有人“大义独任”,“以己一人之力捐资修谱”,清代东光马永图即为其中代表。东光马氏为地方望族,马永图乃“一代文宗”纪昀的岳父,其家族家谱一再续修,后人在家谱序言中一再感念马永图的“修谱情怀”:“前族叔祖周箓公(即马永图)谱费曾捐资独任,至今传为盛事,近来族中家业日就凋零,实难再有其人,所赖南茔祭田公项尚有余资,土山渚窝祭田亦有素蓄,族中稍有力者分别劝助,如此则事无难举矣。”有马永图的示范,加上“祭田余资”,“吾家自上世以来,性秉耿直率以义气相尚,修谱之事一为首倡,而出重资以垫谱费者不下十余人,其余族中稍有力者亦竭力捐资毫无吝色,俱有先代遗风,数百年来子孙蕃庶,科第连绵皆食旧德之报也”。而马永图的表述是“族之有谱与家祠并重,盖建祠所以申追远之诚,而修谱所以笃一本之慕,事虽异而敬爱之情则一也,昔吾从祖虞美公于斯二者特加意焉。宗祠之建足酬吾兄于地下,而家乘之辑及今为之,是吾责也。”[17](序)在这里,家族建设是一份承上启下的责任,一份义不容辞的义务。正如任邱旁垲在康熙三十三年所述:

族之有谱也,所以通宗法之穷也,非仁人孝子不能作也。仁人孝子不忍没其先而乱其族,乃为之谱以纪之,其初起自梁隋而唐宋元明以还,于今不易,统系相接,世次不紊,境犹存焉[18](序)

华北家族强调门派传承有序,营造出的是一种朝廷需要的社会秩序,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认知。

窃谓古先盛王之治,井田不可废亦不可复,封建不可复而可废,至于宗法必不可废,而亦断然可复。宗法行,小之可以清争讼之原,大之可以成乡举里选之治。至于同祢、同祖、同曾祖高祖之小宗,推而溯之始来此国之大宗,一展卷历历可稽,使由是而复古,宗法直举而措之已耳[10](序)

以上《刘氏族谱序言》为清代朝议大夫、户科给事中河间戈涛所作,戈涛曾编著过《戈氏族谱》,和许多士大夫一样关注家族建设,其在写给刘氏的序言中首先表明“宗法可复”,然后列举乡间拗争,提出由大宗、小宗联络夹持,帮助教化百姓,“大姓治而庶姓之统于其乡之大姓者举可则而象之而皆治”。并且“凡义仓、社仓、塾学、保甲诸善政,其行之官而敝,一皆可寓之宗法为之”,其从家族的社会功能出发,呼吁宗法“可复”,明显带有“代国家行政”的意味,同时此做法对建构家族在地方社会的形象至关重要。

(二)家族支派与家族祭祀活动的开展

族人的另一项重要责任是祭祀祖先,包括墓祭和祠祭。祠堂、家庙是宗族的象征,在明清时期,有能力的宗族一般都建有祠庙。结构庞大的家族,下面还设分祠或支祠,祠庙又是家族组织机构的代称,在尊祖敬宗的号召下,起着教化和管理族人的作用。如定兴鹿氏祭拜“太公祠”:

祠建于北海亭后堂三楹,嘉庆辛酉岁邑侯赵君锡蒲倡议重修,复谕江村族人及众姓,每岁置备牲牢祭品(谨按旧章江村族人及众姓概免徭役,每祭交钱二十千,由值年自行置备牲牢祭品),邑侯躬亲致祭,至今不辍,我鹿氏子孙允宜恪守前规,敬慎囊事以期勿替云尔[19]

而且这个属于鹿氏家族和“江村众姓”的祭祀,由直隶总督李鸿章咨明礼部立案,并收录进同治年间纂修的《畿辅通志》中。其他家族一样明白祭祖的重要意义及其收到的收恤族人的功效:

谱既成,余将仿晦庵祠堂之议而建庙,且将仿希文义田之规而置田,水木之谊既明,收恤之情自挚[20](叙)

祠堂、墓地、祭田都是家族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祠庙、墓地、祭田的管理与维护,一般采取支派轮流的“轮房”或“轮值”形式,如乾隆九年东光“马氏建立祠堂约”:

今公议收贮一人,管账一人,五门族长办事各一人,各存祭田清账一本,互相稽察,互相维持,庶持正秉公,和衷共济,将积年累岁可以观厥成焉,谨拟条约开列于后:

—五门族长长门唐称二门竹永泰代三门鸾雍子申代四门雨方霈代五门平世参代。

—四季祭享每季该供四桌,支钱五吊叁,忌辰每次该供一桌,支钱捌百,族长散给五门轮流办理,务要粢盛丰洁,如或仍从俭啬,族长同公责罚。

—祠堂既建之后,或照前输流分存籽粒,或贮公分粮以为五门自修本宅家庙之资,至彼时族人从公商议。

右十七条子孙须要恪遵,务使祠堂修起,以妥祖先之灵不得有始无终,贻笑于人,则下见祖宗无愧矣[17](马氏建立祠堂约)

现存河间市文保所的《冯氏宗祠章程》记载:

由合族推定值年人六人,分两人一班,轮流值年,每逢正月初三日当同族众在推定六人中拈阄更换。

举凡拈得值年之阄,宗祠内一切出入款项须切实担任。并经营春秋年节各祭典,以及祠宗应行岁修等项。

每年进款积蓄渐多,用须举办公益,惟以拟订章程为限,不得令值年人碍难。凡族中有婚丧不能自理者,得由宗祠积款项下资助,自京钱拾吊起至多不得过叁拾吊;出外谋生川费不足者,自京钱叁吊起至多不得过拾吊;以及聪颖子弟在官学肄业,因无力供给实将废学者,均由值年人按照当时情形酌量资助。

可见,支派在家族的统一领导下,轮流负责家族的运转,华北这样的大家族已经明显表现出组织化的倾向。

(三)家族支派间的过继与兼祧

为了保证支派传承,家谱中往往会有过继的规定,大多数的家族会要求过继本族不同支派的族子。

如有乏嗣者,应过别支子孙承嗣,不许认义子以乱宗支,如四门第二十一支可兴公之孙系以外孙为嗣名曰蘭德,传至四世汝元、汝贞等均无嗣,后世不得援以为例[21]

家族对于长门无子,会在传统的“嫡长子”意识之下有特殊的规定:

男丁繁多不能无乏嗣者,如长分绝应例过次分第一第二子,次分绝应例过长分第二子,如长分绝次分一子亦可过或一子两承,如支近无可过,只须由近及远,不可任意胡为,致乱支派[16](凡例

—凡无子之家必遵长门无子过次门之长,次门无子过长门之次之例,不许乱争,如无应继之人,必择其近支之子多者而继之,如近支无人必选其远支之有才者而继之,如远近均无可继,过嗣外人之子必须合族人等立字画押,然后许入族谱,不然断无续入族谱之例[14](谱例家训)

如实在无法完成过继,民间最常用的方法是“一子两承”,即兼祧,兼祧人不脱离原来家庭的裔系,兼做所继承家庭的嗣子。清俞樾《俞楼杂纂·丧服私论·论独子兼祧之服》:“一子两祧,为乾隆间特制之条,所谓礼以义起也。”[22]对于过继之子在家谱中的书写,华北家族也有特别的说法:

入谱支派分明,防紊乱也,书谱父子相继,恐遗失也,继嗣之子系所继之下,而所生之下仍存其名,不忘本也[23]

承嗣子仍分注本生父母名下,示不忘所自出也。

各名上添注某某之子或长子或次子嗣子庶子,一翻阅则原原本本,各知所自出矣[18](凡例)

世系图按十四世分为三门,每门画图一幅,出嗣者依然留有其本支内名讳下注出字,承嗣支内注承字,则知承者出于何支,本支兄弟几人可一目了然,繁而不紊[20](凡例)

即出嗣、继嗣双方名下都要明白标注,突出家族世系的有条不紊。总之,族内过继是明清以来华北家族延续宗族世系的主流做法,当然也存在异姓继承方式,但仅是少数家庭的选择,家族多不提倡。家族从继子的人选到如何上谱书写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并载入族规家法以为定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相关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族内过继的行为。

三、“分门别派”与家族影响力在地方社会的形成

家族发展支分派衍,表面上的“分”,实际上又通过“合”来实际运作,形成家族影响力,在地方社会一步步扩展自己的势力。

(一)家族支派与睦族思想

由于“一本观”的存在,所以“睦族思想”始终是家族建设的指导思想。

族中之人皆吾祖宗一脉,毕竟落叶归根,彼族中老幼,奈何其不睦乎?今人见族中之富贵者,羡为荣耀;族中之贫寒者,多生厌恶,此种心肠岂可以对祖宗?我今立训,反系族人,不分支派远近,不论人物贵贱,俱照长幼执礼,倘敢当下异视,照不睦条议罚[24]

余刘氏自前明北迁数百年矣,初隶籍于沧州,卜居于上河涯,上追泰公为始祖,传至六世,树公迁居刘树庄,鏆公迁居里坦镇,离居散处,宗派各续一支,迨至十五世相左公恐一脉失传,与十六世孙接三公采访各处支谱以登老谱,盖亦敦本睦族之义[25]

家族支派在“尊祖”旗帜下形成合力,家族影响力在“睦族思想”的宣讲过程中自然壮大,在地方社会树立起权威。

(二)家族支派与联宗实践

宋代以来家族建设理念平民化,民间家族多以“小宗之法”进行家族建设实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实际的利益会进行联宗活动,以在内部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外部联合,进而在地方社会扩展势力与影响力。清代沧州吴氏与外地吴氏联宗,会按照接到的“修谱通知书”的要求,按时修谱,增进族谊。

传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由后而返所自始,虽历代久远支分派别,永无错误之患者,良由族谱之修,统宗收族使人不昧所由来,故尔合爱同敬之风于是乎笃焉。吴族自赐姓以来,历代数十,支派繁衍,几遍海内。不惟石岭璜源谱修屡次,只为在本郡者五十八支之一即别支编修亦多终未会归于一,固属憾事,然支繁地隔势难毕纪亦无如何,今者一族同在沧盐占迁析居数百年,世虽各序谱终未合,事尤所当急者,先世早有斯志,历年未就,近与胞弟怀琳年皆老迈,不揣固陋,因与合族老成者公议,又有祖孙增坤不惮劳瘁,按支谘访参互考订,汇集一谱,虽资力不足,难为刊刻,暂为誊写数本,分派收藏,世次昭然而不紊,支派清晰而不谬,亦堪为日后共族之一证焉,敬承先志以俟后之能继之者[26]

在这里族人尤其强调的是家谱记载即是联宗的重要方式。沧州东光马氏也强调了家谱记载的重要意义:

马氏之始祖,开马氏之墓业者乃十六公也,阅五世而至节甫公,登嘉靖甲辰进士,位列谏垣,名著朝右,嗣后科第蝉绵,簪缨蔚起,累累若若分猷赞化者几遍皇衢,东西朔南咸啧啧称东邑马氏为巨族焉。至于今支流日益繁,人文日益盛,使非叙次详明,重加继绩,何以示远纪美耶,兹者复行纂修自上及下,由近以迄远,某派某支井井条列,汇集成篇,藏之家祠,以传不朽。余异日或得驱车安陵,启谱帙而阅之,将我马氏之大宗小宗森然如接于目,亦属快事,则我马氏两家之谱系本出同原,而我两家之子子孙孙,执此谱以通好,不更为大快也哉[17](原序

可见,明清以来的华北家族存在房支联宗现象。正因为有前代家谱的记载,才有了后面的联宗修谱活动,如南宫《孔子世家谱》记载:

我国家崇儒重道,凡属圣裔诏免杂泛徭役,区别齐民,典至隆恩至渥也。兹据直隶冀州南宫族人继美、广心、广杉、昭杰、昭森、宪邦等志切敬宗,厘定成书,乞余校定。伏查南宫一支赵宋南渡,后因官冀州遂居燕省,自雍正十年至嘉庆二十四年屡来修谱,代有闻人,素称望族。今孔继美等因又界三十年续修之期,复携旧谱添注新丁,昭睦秩然,有条不紊,继承勿替,世泽绵长,殊堪嘉尚,爰缀数言,以志欣幸云尔[15](序)

家族讲究聚族而居,其对族人的外迁是格外关注,把他们记入族谱,虽在异地,亦认为一家。华北家族多起自明初移民,其家谱中一般还会有“大槐树移民的传说”“打锅牛传说”“小脚趾头分瓣作为同族凭证的传说”,运用赵世瑜教授“逆推顺述”[27]的理论,都可以看作是一种联宗睦族的认识。同时,多数家族对外迁族人的态度都是充满了关切,认为这样的族人就像飘零的枝叶,“间或支分派别,蓬转萍浮”,家族有责任把他们找回来,让他们归宗,找到自己的根。渤海《季氏族谱》记载:

—族人居址最关紧要,后世修谱者,务于每支下注明祖居地,如本支再分门,分支或迁于某州某县住城,住乡均须注明,续考中或有别迁者,亦须注明此由某处某分支迁走续考中既已注明祖居,其不注者自知仍旧如此,则宗派厘然于日后采访亦大有益焉。

—兹谱长门、三门失考者多或迁徙地方,或漏于采访,均未可知,疑不尽无考也,后之有志有力者能访清补入,则善矣。[21](凡例)

家族是讲究宗法的血缘群体,还是父系世系集团,在家族建设实践过程中,或者在后人建构家族的过程中,是往往不能截然分开的问题。日本学者多贺秋五郎给族谱下的定义是:“在中国的宗族中所构造的以系谱为中心的记录为族谱”。通过联宗,家族扩大了其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壮大了家族声势,提高家族的声望与社会地位。

(三)家族支派的发展与家族影响力的形成

家族聚族而居,世代人口繁衍,于是便形成了宗族—支族—房份—族户等组织层次结构,同时形成有条不紊的逐级管理体系。嘉庆七年(1802)景城《纪氏家谱》记载:

纪氏之受姓久矣,遥遥华胄非所详也,明永乐二年椒坡公自上元迁景城,有光吉公润生公墓志可据,是为始祖。明季兵燹谱牒失传,二世至七世皆无考,八世以下可考者定著四房,一房祖柱石公是为东门,十一世后东门又自别而三,一房祖廷楷公,是为北门,十世之后北门又自别而二,二房祖廷举公,是为西门,九世之后西门亦自别而三,南门一房不绝如线,支派讳字什九靡征,廷弼公、舜卿公既莫详其子孙系某公,二公又莫详其祖父,置其无后者而录其有后,阕其不可知者,而述其可知,则始祖二公为南门之祖,而二公之子孙独当南门为一支。盖自始祖至今为世凡十有八,为门凡四,为支凡九,四门之祖虽昭穆远近不可知,然九支归四门,四门归一祖,列于谱者罔非椒坡公一体所分也(系述)

“一体”“四门”“九支”告诉后人家族的繁衍扩大,“九门九关厢”是崔尔庄纪氏群居院落的总称。再如南皮《侯氏族谱》记载:

自四世祖锡钟钊钺分四门为大纲,至九世各门分支为小纲,分门别派图考详明,使后阅者一目了然,不至漫无端绪也。

一世系九世,一图即一本,九族之义也,若世系考九世则限于篇幅,故前五世后四世中间一线相接与世系图相符合,看自明。

九世前四门总续,九世后四门分续,二门传至六世乏嗣,长门三门,四门分续而已。[28]

由于支派的繁衍发展,家族门派越来越多,家族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日渐扩大,家谱内容也随之不断丰富,如河北《郎氏世谱》记载:

宗谱一本之生支属繁庶,由近及远各祖一支,宗者支也,谱者世系其宗支,详明之也。郎氏之本始讳玉者,其支自二世而五,我宗当其五之一,三世而七,我宗当其七之一,四世而十二,我宗当其十二之一,六世而十七,我宗当其十七之一,至七世我宗方盛而为六,八世而十九,其他支之七世、八世不可胜纪,故于族谱中各立宗谱焉[29]

在这里,“门”“支”是家族繁衍不同级别的称呼,而一些学者认为,从支派图到门谱,“门”是出于现实利益考虑,联宗的产物,而“支”仍是家族团结发展的表现。钱杭的《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联宗与联宗组织》,是国内史学界研究中国联宗问题的第一部专著,其认为普遍存在于宗族间的联宗,包括同姓与异姓两种类型,是一种介于血缘之间的社会行为,是中国宗族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联宗的结果不是形成一个新的大规模的宗族组织,而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一种同姓的地缘联合[30]。所以,对于家族来说,家谱是他们按照自己的现实需要书写的历史,“门”“支”的表达与“分别”的都是出于家族建设的需要。为了联宗成功,古代还出现了“造族”活动,因此家谱的表达是历史建构的产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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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南皮尹氏族谱[Z].清宣统三年(1911)刻本.

[9] 正定王氏家传[Z].清光绪十九年(1893)刻本.

[10] 南皮集北头刘氏族谱[Z].民国二十三年(1934)续刊本.

[11] 滦城边氏族谱[Z].清抄本.

[12] 邢铁.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研究[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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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马连坦李氏族谱[Z].民国二十六年(1937)铅印本.

[15] 南宫孔子世家谱[Z].清光绪六年(1880)刻本.

[16] 旧沧州马氏族谱[Z].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抄本.

[17] 东光马氏家乘[Z].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修本.

[18] 故城袐氏族谱[Z].清宣统二年(1910)刻本. 

[19] 定兴鹿氏二续谱[Z].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

[20] 乐寿陈氏族谱[Z].清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21] 渤海季氏族谱[Z].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石印本。

[22] (清)俞樾.俞楼杂纂[M].清同治曾国藩署刊本.

[23] 丰润董氏家谱[Z].民国十五年(1926)天津华西书庄排印本.

[24] 山西离石于氏宗谱[Z].清康熙年间刻本.

[25] 沧县刘辛庄刘氏族谱[Z].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续刊本.

[26] 沧州吴氏族谱[Z].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重修本.

[27] 赵世瑜.结构过程·礼仪标识·逆推顺述——中国历史人类学研究的三个概念[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1):1-12.

[28] 直隶南皮侯氏族谱[Z].民国七年(1918)重修石印本.

[29] 河北郎氏世谱(牛胡鲁哈拉家谱)[Z].清钞本.

[30] 钱杭.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联宗与联宗组织[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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