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辑部校对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4-08 点击数:

为全面提高学报的编辑水平,规范语言文字的应用,减少学报的差错率,更好地体现学报作为学校窗口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学报校对制度。

一、校对内容

(一)字、词、句、标点符号是否规范。即语句是否通顺、简洁,是否有语法错误,是否有错别字,是否有明显的标点符号使用错误。

(二)正文中的各级标题的字体、字号是否统一,标题序号是否正确无误。

(三)正文中的图、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要有图题或表题,要有序号,要有提示语等。

(四)参考文献部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注释部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参考文献的序号、注释的序号在正文中是否有对应的序号。

(五)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基金项目等内容是否正确无误,是否没有缺漏。

(六)封面、封底、封二、封三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符合规范。

(七)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等内容的英译部分是否正确,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八)转版转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衔接是否准确无误。

(九)是否符合编排规范的其他要求。

二、校对办法

编辑部实行三校制度,第一校和第二校工作由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协作完成,其中第一校要求有作者参与,确保文章在语句、文字、标点、符号上的正确性。第三校由当期执行主编或副主编独立负责完成。“三校”均由相关责任人签字负责。每一期的执行主编或副主编负责四封、扉页、目次、页眉、页脚等的校对把关。英文编辑负责全部英文内容的校对。对印刷厂打印出的校样稿,要求三次校样的差错,每页分别不超过5处、2处、0处;通过编辑部和印刷厂双方的协作,保证每期的差错率明显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审读监督

为减少学报的差错率,监督三校的效果,编辑部采取出版后审读的办法,审读采取聘请专家审读和自由审读两种形式。

学报不定期聘请审读专家,审读某一期学报,由专家检视监督差错率。同时,自觉接受读者的自由审读。对责任编辑负责校对刊发的论文,每篇论文中若发现1处错误,给予提醒警示;若发现2处及以上错误,给予编辑部内部通报批评,责令在编辑部作出书面检查,以改进工作。



                             沧州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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