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辑部审稿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4-08 点击数:

为了办好我校学报,不断提高学报的学术水平,扩大学报的学术影响力,提升学报的综合社会效益,编辑部对投稿论文实行“三审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初审

由责任编辑负责对投稿论文进行初审,主要检查以下几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即视为通过了初审。

(一)判断论文政治思想方面是否合格。没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即视为合格;反之,视为不合格。

(二)论文反抄袭检查。采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系统对论文进行查重,非综述性论文重合率低于20%的,即视为合格;高于20%的,即视为不合格。综述性论文的重合率不高于30%的,即为合格;反之,即为不合格。

(三)判断论文的观点是否表述准确。表述准确或基本准确的即视为合格,表述含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

(四)判断论文的逻辑层次是否清楚。逻辑严谨、层次分明的,即视为合格;反之,视为不合格。

(五)论文语言表达是否通顺。用词恰当、精炼,语法合乎规范,语句通顺,意思表达比较清楚的,即视为合格;反之,视为不合格。

(六)甄别论文与非论文,不是学术论文的,视为不合格。

二、专家审稿

通过初审的论文,交由相同学科的专家进行二审。专家审稿主要审查以下几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即视为通过了二审。

(一)判断论文政治性、思想性是否合格。没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阶段在各个领域提出的发展战略思想相违背的内容,即视为合格;反之,视为不合格。

(二)判断论文的科学性是否合格。研究所依据的理论必须是公认的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经过调查、实验等手段得出的结论必须能够重复验证并得出相一致的结论。符合的即视为合格;反之,视为不合格。

(三)判断论文是否有创新性。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在符合科学性的基础上,或能够提出新颖的观点,或采用新的方法能够解决新问题,或提供了某理论某观点新的支撑材料,或全面准确综述某领域某方面之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作出科学评述的,即视为该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反之,视为缺乏创新性。

(四)判断论文逻辑是否合格。从专业知识、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角度,审查论文观点表述是否合乎逻辑,内容层次之间是否合乎逻辑。符合的视为合格;反之,视为不合格。

(五)判断论文语言表述是否合格。从专业角度检查专业词语、专业概念、专业理论的使用是否正确,语句所表述的专业思想是否明确无误。符合的即视为合格;反之,视为不合格。

三、主编终审

在责任编辑初审、学科专家复审的基础上,主编、副主编对稿件的内容,包括思想导向、学术质量、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终审意见。通过终审的论文,根据栏目需要确定录用刊期。  


沧州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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